1、单位设立批准证明文件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同性质单位提供的证明对应如下:
(1)、社会团体单位: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机关单位:提供机关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外商投资企业及办事机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及办事机构注册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使用印章名称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